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大部署,牢记“需要中原更加出彩”的历史使命,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凝心聚力、接续奋斗,全力打造农业大省乡村振兴的典范。为描绘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明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实施,是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我省作为全国重要的人口大省、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必须在认真总结“三农”工作经验和发展成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新特征,牢牢抓住历史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节重大意义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这一时期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推进乡村振兴,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河南工作总要求的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的发展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坚持“四个着力”,让中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这是交给河南沉甸甸的时代考卷,是新时代引领河南发展的旗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要求,把产业发展好、把乡村建设好、把县域治理好,有利于持续巩固粮食生产优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谱写中原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实现我省由农业大省到现代农业强省的历史性转变,夯实中原更加出彩的坚实基础,为全国农区发展破题探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小康、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和区域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现代化进程。当前我省正处于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如果不抓住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仅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也制约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如期实现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补齐“三农”短板,夯实“三农”基础,确保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更加协调、更加顺利、更富成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迫切需要。我省是传统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在我省表现尤为突出,城乡收入差距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乡村治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改变我省农村落后面貌,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始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向好发展,但农业结构不优、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融合度低、农村环境不美等问题依然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有利于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我省还有5000多万农村人口,即使城镇化率达到70%,也还有3000多万人生活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富裕,就不可能实现富民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农村产业发展根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提升全体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省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汇聚中原儿女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的磅礴力量。
第二节振兴基础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素有“中国粮仓、国人厨房”之称。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以全国7%的耕地贡献了全国10%的粮食产量、25%的小麦产量,每年调出200亿公斤原粮及粮食制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国农业发展大局中的核心地位更加巩固。 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550亿公斤以上,粮食产能跨越600亿公斤大关,小麦、油料、肉牛等产量稳居全国第一,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1%,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初显,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840万亩;全省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986家,年实现营业收入2.36万亿元、占全国的12.16%;规划培育农业产业集群520个,集群销售收入约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量的50%。“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到359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农村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精准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稳步推进,济源等7个国家级、18个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5543个行政村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算,率先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完成交易复垦券8.05万亩,筹集资金170.8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4.7万个,131家县级农信社完成改制或达到组建标准。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卢氏金融扶贫成效显著。 农民获得感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增速连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农村公路里程达到23万公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71%的行政村有文化健身广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85%的行政村配建了垃圾池或垃圾桶,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7.1%,村容村貌初步好转,188个行政村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落实,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全社会合力攻坚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不断强化、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获得感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577.7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兰考县、滑县、舞阳县、新县、沈丘县、新蔡县实现脱贫摘帽,5514个贫困村实现脱贫退出,37.3万贫困群众搬出深石山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全面实施,贫困发生率从9.28%下降到2.57%。 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初步建立。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水平逐步提升,户籍改革深入推进,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推行城乡户口登记“一元化”管理。城市落户门槛彻底打破,人口要素实现自由流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落户城镇人口超过100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16%。“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 农村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扶弱培强、晋位升级”活动深入推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在县以下普遍建立实施了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在全省76%的行政村推广应用。乡村法治创建深入实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达到179个、3785个。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共建有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34万个。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持续推进,创建率动态保持在85%,公众安全感达到93.5%,农村安定和谐局面日益巩固。 总体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五年,是我省农业转型升级最快、质量效益提升最为明显的五年,是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公平发展机会和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五年,是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我省“三农”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农业大而不强、结构不优,品牌优势不突出,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业价值链发掘不足,农产品加工体量大但精深加工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亟需壮大,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面源污染、白色污染严重,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明显,优秀传统文化面临传承断档危险,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尚不健全。这些是我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夯实发展的坚实基础。
第三节发展趋势
当前,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大转型的关键时期,“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变革的新特征,准确把握中原更加出彩对“三农”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河南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趋势,顺势而为、发挥优势,更加精准地谋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城乡关系由二元结构向加快融合发展转变。当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实现了城乡关系历史性变化,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的发展体制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乡产业联系更加紧密,进入了以城带乡、城乡互促、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城乡融合的深入推进,将进一步改变城乡关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速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带动乡村加快发展,形成城乡共同发展、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良性格局。 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导向转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城乡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加快优化升级,对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农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这将倒逼我省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品牌建设,推动我省农业由数量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同时,随着农业现代化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创新、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流动和国内外竞争的加剧,客观上要求我省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组织方式创新,尽快解决千家万户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融合对接不充分的矛盾,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农村产业由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转变。随着新产业新技术革命不断孕育,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兴起,新业态、新模式正在全方位大规模向农村渗透,推动农村产业链条延伸和农业功能不断拓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农业不再是单一的农业、乡村不再是传统的乡村,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日益凸显。这为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融入农业产加销各个环节,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高度融合提供了难得机遇,为培育壮大“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深度融合提供了广阔空间,有利于培育农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乡村发展呈现多元化差异化趋势。随着我省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新阶段,乡村人口和村庄数量还将持续减少,乡村分化趋势更加明显,复兴、消亡和整合态势并存,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特别是保护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传承乡村独特乡土文化、重现乡村田园风光,越来越成为推进乡村发展的普遍共识,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成为乡村发展的基本遵循。推进乡村建设,既要科学把握我省不同区域不同村庄变迁的发展趋势,又要充分考虑各地乡村的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存在较大差异这一客观实际,引导各地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农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文明乡风塑造、基层治理创新、民生福祉提升、精准脱贫攻坚六大行动,把产业发展好、乡村建设好、县域治理好,探索走出一条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具有河南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厚植党的农村组织根基,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上下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和支持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关联性,统筹谋划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把融合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发挥新型城镇化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促进城镇乡融合、产村人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把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加快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以体制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汇聚乡村振兴各类人才,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科学把握我省乡村的差异性、多样性,注重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发展目标
根据中央确定的乡村振兴时间表,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目标和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建立,广大农村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现代化水平全国领先,粮食生产这张王牌优势更加凸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形成,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1万家,优质特色高效农业占比显著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万亿元,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超过45家,农业与互联网、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效果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规划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乡村达到1万个;中原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新文化、新风尚基本成为主流,形成一批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县级以上文明村超过2万个;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得到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安定有序,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县级以上农村党建示范点达到1万个;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才、资金等要素有序向农村流动,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2万元,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民生活更为富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带动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得到彰显。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现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全体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省的标志、美丽河南的底色。
第四节战略重点
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强化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导向,顺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规律,聚焦厚植我省农业生产优势、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增进农民福祉,尽快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着力振兴农村产业。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决扛牢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加快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业,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新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农业强省。 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把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着力塑造文明乡风。把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根基,坚持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传承发展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加快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着力创新基层治理。把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保障,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把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结合起来、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抓发展和抓党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快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着力提升民生福祉。把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拓展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建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的幸福乡村。 着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把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小康的重点任务,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和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脱贫,强化精准支持,加快发展接续产业,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交好首份答卷。
第三章优化发展空间,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手抓,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农村空间发展格局,打造中原特色鲜明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一节一体化布局城乡发展空间
坚持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谋划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的空间形态。 强化中心城市对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落实《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加快完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全面展开郑州大都市区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洛阳副中心城市,培育壮大安阳、南阳、商丘等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完善县级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强化城市吸引农村人口转移集聚的载体作用。积极引导中心城市外溢产业向周边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农村投资兴建种养基地,在劳动力富余的农区布局劳动密集产业卫星工厂,实现城乡互惠互利发展。 提升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优化乡镇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增强对周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小城镇融入周边城市产业链,着力培育特色化、规模化产业集群,走专业配套、差别发展道路,重点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深入开展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镇发展成为小城市。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构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村居民半小时生产生活圈,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 建设布局合理、形态优美的美丽乡村。强化对乡村建设规划引导,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安排村庄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现状分布和自然本底,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强化乡村风貌整治与管控,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中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第二节融合化布局乡村发展空间
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协调,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空间。 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促进主要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科学布局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有效逐步控制并减少环境污染。将乡村生产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第二产业重点向县城、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集中。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布局田头冷链、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统筹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引导农村康养、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合理布局。 营造舒适宜居生活空间。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遵循乡村发展态势,科学划定乡村建设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满足农村居民人性化、多样性需求。合理划定具有历史传承价值、体现乡村发展脉络的民居、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空间,保持当地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充分彰显原生态村庄风貌。 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树立全省一体的大生态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三屏四带”(太行山生态屏障、伏牛山生态屏障、桐柏山-大别山生态屏障,沿黄生态保育带、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生态保育带、沿淮生态保育带、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为骨架的综合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强化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不人为取直道路,不盲目改变河道流向,引导豫南、豫西、豫北山丘区域乡村充分展现山乡风貌,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等传统农区乡村充分展现平原农耕美景,沿淮地区的乡村充分展现河乡韵味,逐步实现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第三节差异化推进乡村建设
综合考虑全省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针对不同区域的乡村发展特点,鼓励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争取每五年上一个大台阶。综合考虑建设形态、村庄规模、服务功能、历史文化等因素,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村庄建设。 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是城镇现状建设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的标准推进建设,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功能布局调整,纳入城市统一管理,同步推进村改居、农民转市民,融入城市功能网络。 拓展提升类村庄。主要是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较好、村庄规模较大、位于交通干线或旅游线路沿线的村庄。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进一步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道路硬化、村庄亮化、环境净化、乡村绿化、农村文化、庭院美化、能源清洁化,率先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样板。 特色保护类村庄。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庄和自然景观特色、生态功能突出的村庄。对历史文化名村和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重点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尊重原居民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的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对自然景观特色、生态功能突出的村庄,重点保护自然与田园风光的整体形态和环境,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实现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 整治改善类村庄。主要是现有村庄中产业基础薄弱、人口外流和空心化现象严重、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庄,占乡村总数比例较高,且未来发展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这类村庄改造时间跨度大,是乡村振兴的难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保持原有规模的基础上,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补齐公共设施短板,确保与其他居民享受同等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搬迁撤并类村庄。主要是位于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的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的村庄,以及规模小、极为分散、交通不便、居住人口持续减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难度大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生态扶贫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已列入搬迁规划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按照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的原则进行安置,强化产业就业后续支撑,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四章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厚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持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强省。
第一节建成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好粮食生产这张王牌的嘱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实现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650亿公斤的战略目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75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0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将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油菜籽等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年确保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6369万亩,力争达到7420万亩,筑牢粮食安全基础。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提升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水平,到2022年耕地基础地力提升0.5个等级以上。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的动态监测。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发展集雨节灌,集中联片建设一批规模适度、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严格控制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覆盖保墒、保护性耕作等农艺节水技术,促进节水灌溉技术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价改革等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业节水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到202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2。 加强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疫情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病虫害及动物疫病统防统治。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推动基层农机站、农技站等服务部门转型发展,打造一批为农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和载体。加强粮食产后服务,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引导邮政、供销等骨干流通企业发挥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开拓创新为农服务新业务。
第二节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业
坚持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推进“四优四化”,打造十大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基地,使农业供给与市场需求更加契合,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巩固提升“四优”农业。实施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发展行动,引导豫北强筋小麦适宜区、豫中东强筋小麦次适宜区、豫南沿淮弱筋小麦适宜区发展优质专用强筋、弱筋小麦,沿黄及黄河故道和豫南、豫西、豫西南建设优质花生基地,“三山一滩”区域建设优质草畜基地,稳步扩大“粮改饲”面积,力争到2022年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面积分别达到1700万亩、2350万亩左右,全省优质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左右,新增肉牛110万头左右、肉羊200万只左右、生鲜乳100万吨左右。鼓励优势林果产区发展苹果、猕猴桃、核桃、大枣、油茶、杜仲等,力争到2022年全省优质林果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 加快发展其他优势特色农业。引导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优质蔬菜、花卉苗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烟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着力提高品质档次,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国内知名的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2年全省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70万亩左右,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超过250万亩,茶叶面积达到215万亩,食用菌年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的县(市、区)超过37个、产值达到460亿元,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120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50万亩、产值超过280亿元。
第三节强化质量兴农科技兴农
坚持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导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支撑农产品品质提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建设食品安全省。积极开展“双安双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到2020年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到2022年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指标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按照“五有一追溯”(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标准实现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强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力争到2022年省级知名农业品牌达到1000个。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办好中国(驻马店)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中国(三门峡)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等展会,提升我省农业品牌影响力。 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国家(河南)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小麦、玉米、花生、草畜、果蔬等育种技术创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产业集群。实施农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突出绿色农业和智慧农业技术创新,优化农业技术结构,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到2022年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00家。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工程,组建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重点建设50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3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企业创新平台。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北京农林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等国内重点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合作,打造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围绕良种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机装备等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河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网络体系,发展国家、省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120个,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 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复式作业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业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研发适宜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的农机装备,提升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行动,重点提高花生和玉米收获、烘干、加工设备等装备水平,推进秸秆饲草收集、加工贮存和挤奶、饲养、畜禽水产绿色养殖机械化。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左右。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启动建设河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发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建立省级农业物联网云平台,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加快推进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溯源服务、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农机精准作业示范、粮食仓储等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建设20个“互联网+精准农业”特色园区和100个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加强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以猪牛羊禽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化养殖基地。
第四节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落实农村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因地制宜建设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引导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兼并重组、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办企、办社,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政策,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定,夯实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继承、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充分保障农民利益。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动、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共同发展。 引导小农户积极融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强化对小农户的帮扶带动,积极吸引小农户入企、入社,提高其抗风险能力。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鼓励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连片耕种。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积极探索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为小农户提供“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大对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督审查力度,确保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所有性质、不损害小农户利益。
第五节拓展农业对外合作领域
充分发挥我省“一带一路”主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完善自贸区物流网络,提升生产标准、强化检疫措施,助推农产品出口。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提高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持续扩大清真食品国际市场,提高我省食品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完善政策支持服务体系,拓展银、信、企服务保障渠道平台,加快推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境外合作,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鼓励引进全球农业技术领先企业及机构,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第五章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实施农村产业振兴行动,把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现代农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丰富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让农村三次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收益。
第一节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基地
坚持以工带农、以企带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为支撑,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升河南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农业发展价值倍增。 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突出做强肉制品、做优面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大乳制品、做特果蔬制品,创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提升粮食加工转化增值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组上市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培育形成10家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支持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提挡升级,强化与工商资本、企业集团合作,积极引入管理、技术、资金等要素,扩大加工规模,提升产品品质,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隆起带,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规模突破3万亿元。 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食品制造企业,加快发展技术先进、环保节能、处于价值链高端的成套食品机械装备,全面加快农副产品加工或食品制造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发展,谋划实施一批高起点、外向型的农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研制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拳头产品,拉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协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完善扶持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发挥地方优质原料优势,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规模。 高水平建设“国人厨房”。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适应功能化、营养化、便捷化消费趋势,支持食品加工企业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加快开发营养、安全、美味、健康、便捷、实惠的多元化主食产品,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等制修订,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在米面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航空高铁食品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质量过硬、社会认知度高的主食品牌。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保鲜及食品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一体化经营,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推进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壮大“餐桌”经济。 唱响农产品加工河南品牌。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和食品品牌。开展中原“老字号”品牌推介,推动河南“原字号”深度开发,发展以品牌为引领的中高端农产品连锁专营体系,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先进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宣传和营销平台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企业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第二节构建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发挥流通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创新流通服务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生产流通消费高效衔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展销中心和物流加工配送中心。推动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和企业在农村地区布局,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统筹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要素资源,建成一批资源共享、功能集约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重点解决物流入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原料基地、重要流通节点、消费终端,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一批区域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标准化交易专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等设施设备,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支持建设一批规范化农贸市场。到2022年建成20个以上大型区域农产品物流综合服务基地,产地冷库容量达到200万立方米。 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体系。开展便利店进社区、品牌农产品进超市行动,鼓励推广农批、农超、农企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构建产地与销地、生产者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生态圈。依托南菜北运和西果东送等跨区域产销链条,支持批发市场和批发企业向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经营链条,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动连锁超市与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超对接水平。鼓励采用定制化消费模式,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供直销专区,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线上线下对接活动。 推动农村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生物识别、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促进农产品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集中发布农业特色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运输服务方面的供求信息。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和产品品牌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提高企业、产业和区域间协同发展能力。
第三节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深度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动产业创新和业态创新,培育创造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形成新动能,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新空间。 推动乡村旅游休闲产业提质增效。树立全域旅游理念,引导重点景区向周边地区拓展,发展精品民宿等特色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形成多业态集聚的乡村旅游带和集中片区。充分挖掘中心城市周边乡村生态涵养、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特色资源,培育乡村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产业、业态,构建中心城市环城乡村旅游圈。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强化乡土游憩功能,活化农村生产生活场景体验,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渔夫垂钓、旅游小镇等乡村旅游产品。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开展整建制景区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乡村旅游名镇、名村。到2022年建设100个以上业态集中、产品丰富、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乡村旅游集中片区,建设4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电商化,培育一批特色电商镇、电商村。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供销社基层网点、乡村农家店等改造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在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创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服务链完善的门户商务网,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骨干企业。推动中原传统农特产品、加工技艺和老字号品牌在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到2022年打造30个国内知名的区域农产品电商公共品牌。 挖掘乡村新功能新价值。推动农业与科技、人文、康养等元素深度融合,拓展延伸农业价值链,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等,建设一批养生养老和休闲体验农业园区。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众筹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共享经济,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共享农庄等新兴业态。推进乡村旅游创客创业行动,打造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到2022年建设60个以上乡村康养基地、30个以上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第四节打造农村产业融合新载体
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引导各地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注重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持续推进汝州、新蔡、固始、浚县、温县、新野、商城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到2022年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农业科技园、农民创业园建设,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融合发展关联产业。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潜力巨大的田园综合体。依托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商贸物流聚集区、乡村生态旅游优势区,重点建设一批茶叶、花卉、水果、名特优产品、生态旅游等特色小镇。到2022年打造100个左右主导产业特、融合程度高、生态环境美的农字号特色小镇,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特色商贸小镇。
第六章加快乡村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财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让生态宜居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筑牢美丽河南的底色。
第一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坚持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全面普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节药植保机械和精准施药技术,推行生态调控、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加快有机肥料安全推广使用,到2020年创建10个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开展农膜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机制,大力推广加厚地膜使用,探索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快推广种养、农牧、养殖场与农田建设等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粮、菜、果、茶协同发展,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小麦玉米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作业方式和秸秆青贮利用方式,提升秸秆“五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在产粮大市、大县开展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整县推进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配套大型沼气工程、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等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推动沼渣沼液加工转变为有机肥,促进种养资源无害化循环利用。到2022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实施净土行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未污染耕地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到2020年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控制豫北豫东等地下水漏斗严重区、地表水过度利用区用水总量。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监管,防控养殖污染。
第二节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以太行山、大别山、桐柏山等全省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和各地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绿色发展空间。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构建“三屏四带”生态网络,高水平建设平原生态涵养区,构筑乡村振兴绿色基底。引导各地立足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让老百姓享有惬意的生态休闲空间。 实施生态系统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全域清河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定一河一策,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完善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保护修复生态湿地,逐步恢复和提升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四大流域干支流水生态功能。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环湖沿河生态缓冲带和隔离带,恢复河塘行蓄能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人居环境进行统一修复治理,着力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空间形态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格局。以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区为重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开展破损山体、采煤塌陷区和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实施丘陵岗区、荒山等植被系统修复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太行山绿化、长江淮河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有害生物防治,大力推进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在重点流域持续开展禁渔和增殖放流活动。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机制。制定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将农村环保统筹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建立省级财政激励机制,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环保工作,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推进农村环保建设。创新农村环保监管模式,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统筹城乡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推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在环保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乡村环境治理第三方监管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农村环保监管模式,鼓励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环保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河南实际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跟踪问效,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内容。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挖掘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潜力,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管理,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有偿使用试点。
第三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顺应广大人民对良好人居环境的殷切期盼,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还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开展农村“三治”行动。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农村垃圾、厕所、污水治理。按照“五有”标准、“四个环节”、“一个目标”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村庄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的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到2020年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任务。科学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到2020年建设60个左右静脉产业园,满足城乡垃圾处理的需要。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到2022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丹江口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两侧、城市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省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到2022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建设具有中原特色的乡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中原地域文化,分市编制乡村风貌设计规划,加强村庄规划设计,提升农村居民点和农房设计水平,到2020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进村庄绿化,对村、路、渠、宅“四旁”及公共区域进行绿化。加强对古居、古井、古树、古桥、古物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延续村庄传统文脉。开展乡村建筑设计征集活动,推动形成一批富有中原地域特色、美观大方、功能宜居的乡村建筑。创建“美丽庭院”,开展农村庭院改院、改水、改厕、改厨、改线“五改”行动,达到“家和院净人美”标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村庄文化广场、宣传壁画长廊、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力度,到2022年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占比达到30%。打造一批“四美”乡村、“美丽小镇”,每年建设10个“四美”乡村先进县(市、区)、200个“四美”乡村先进乡镇、3000个“四美”乡村。 构建乡村管护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各地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制度。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加大对农村环保支持力度,省市县级财政积极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补,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费给予适当补贴。
第四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交通运输、水利、能源、信息等工程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以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现有农村道路拓宽提质,实施行政村与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连通成网,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条件。建立完善的县域农村客运网络,加快推进县级客运站升级改造和农村客运车型中小型化,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保障客流较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到2020年全省乡镇和行政村通畅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比例均达到100%。 提升农村水利保障能力。坚持高效利用水资源、系统修复水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科学防治水灾害,坚持节水优先,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以南水北调配水科学化、黄河引水最大化、水库供水最优化、雨水洪水废水资源化、水资源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河湖水系连通、蓄引调提工程、智慧水利建设,基本形成系统完善、丰枯调剂、循环畅通、多源互补、安全高效、清水绿岸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及水厂建设,新建大型引黄灌区工程,实施一批引黄涵闸改造和引黄调蓄工程。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郑州西水东引等一批水系骨干连通工程,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建成出山店、前坪水库工程,适时建设袁湾、鸡湾等大中型水库,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持续提升防洪除涝能力。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行动,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封填地下水井、水源置换、地下水严格监管等措施,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山洪沟治理,完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和群众避险安置措施。 推进乡村能源革命。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支持供气、供热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建设大型秸秆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工程,推动太阳能利用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建设多能互补系统工程,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自给率。实施“双替代”工程,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到的乡村推行气代煤,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乡村全面推行电代煤。探索建设多能源互补、分布式协调、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 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宽带中原”战略,加大农村光纤宽带改造力度,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农村地区全覆盖,适时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向乡村覆盖。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电商发展设施,加快农业物联网建设部署,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开发适合“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加快普及乡村移动智能终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第七章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塑造中原质朴美善新乡风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实施文明乡风塑造行动,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原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广大农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第一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农村干部群众,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提升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充分运用文化墙、村史馆、乡村学校少年宫、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小品小戏及全媒体宣传等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农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省内特色教育基地,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塑造具有中原特质、体现时代特征的人文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 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强化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和农村社区基础作用,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到2022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60%。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开展“五好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县域志愿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 实施乡村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用好农村基层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生动活泼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不断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三巡六进”(巡展、巡讲、巡演,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各类先进人物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长效机制。推广农村健身、科普和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积极倡导乡村学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农民养成科学法治的思维方式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二节弘扬中原优秀乡村文化
立足中原文化资源优势,围绕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不断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优质载体。 传承创新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打造全球华人根亲文化圣地、世界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度挖掘中原文化,提升根亲文化、古都文化、汉字文化、功夫文化、戏曲文化、中药文化、老庄文化、伏羲文化等中原文化影响力,叫响“老家河南”品牌,增强对海内外华人的凝聚力。
保护利用农耕文化遗产。实施根在中原乡土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完善非遗保护制度,支持豫剧、曲剧、越调等优秀戏曲、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化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推广实施农村地区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提高传承实践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依托四级名录项目设立非遗综合性和专题性展示馆、传习所。办好我省中国农民丰收节。提升郑州商都民俗庙会、浚县庙会、淮阳庙会、马街书会等龙头庙会影响力、带动力,不断培育民俗文化新看点、新热点。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群。实施农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引导各地结合当地特色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演艺节目和品牌,大力发展农村文化衍生产品,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戏曲、舞龙、舞狮、盘鼓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培育和打造手工艺、生态文化旅游、民间工艺制作、歌舞技艺表演等特色文化产业和创意产品,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第三节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高质量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基层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人才培养,提升农村文化生机活力。
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均等化、多样化,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推动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实现村级全覆盖。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快落实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推动城市优秀文化资源下沉。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足不出户共享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持续开展“春满中原”“百城万场”“群星耀中原”“书香河南”等活动,把更多优秀的电影、戏曲、书刊、文艺演出、科普活动送到农民中间。加强基层流动服务,积极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进农村、舞台艺术送基层、农村电影放映、文艺支教等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活动供给方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持续提升梨园春、武林风等品牌影响力,培育创造更多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金牌电视节目。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挖掘体现河南特色和中原风采的“三农”题材,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支持群众自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加强群众文化团队建设,支持农村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个体放映队等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加强红白喜事、庙会集市演出等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丰富农村文化业态,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重视发现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壮大乡村振兴文化力量。搭建农村文化交流平台,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会演等形式,为农村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舞台。传承和发展太极拳、少林功夫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
第八章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建立基层治理新体系
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实施基层治理创新行动,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大力实施支部建设工程,健全乡村组织体系,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出政治引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巩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和健全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加强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实施支部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村级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大在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农业产业链等领域建立党组织力度,完善党组织实施有效领导、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常态化推进基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每年按照县(市、区)域内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进行倒排整顿。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坚持“三有三带”(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好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标准,拓宽选拔渠道,注重吸引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优秀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轮训,持续提升村党组织领导的素质能力。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到2020年每村至少培养储备50岁以下村级后备干部2-3人。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机制。建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全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 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党员素质提升工程,灵活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寓学于乐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制定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全面推行“双推双评三全程”,注重从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培养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活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和农村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编员进组,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不断提升党员能力素质,把农村党员培养成推动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引领文明的先锋模范。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保障村级组织规范运行。强化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压实县乡级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作为市县乡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范围。实施农村基层党建“百千万”创建行动,用3年时间重点打造100个省级、1000个左右市级、10000个左右县级农村党建示范点。推动农村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实现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深入开展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彻底整治农村干部“不公正、不作为、不廉洁”现象。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建立与财政保障能力同步增长机制,保证每个村都有基本运转经费。
第二节完善乡村自治制度
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和程序,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班子。大力推行村“两委”正职“一肩挑”,鼓励“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逐步提高交叉任职比例。全面推行村级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支持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推动村级事务阳光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村级民主协商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村级协商,到2020年初步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积极发挥农村各类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其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平均拥有量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厘清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保障村民委员会和农村社会组织各自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搭建农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直接资助、公益创投、人才培养等方式,解决农村社会组织在资金、人才、场地、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外出务工人员等各类人才回馈故里,参与农村建设。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服务能力。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县乡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制定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村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在村庄普遍设立网上服务站点。集中整顿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法治为本,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善法治服务体系,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做到依法管、依规管、管得住、管得好。 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普法宣传,健全乡镇、村“两委”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基层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土地征收、生态保护、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立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墙)等,到2020年实现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重点,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伍。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民委员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内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推进“12348河南法网”建设,打造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APP等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 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基层执法队伍,解决涉农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建法律服务队伍,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提升农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追究制度,夯实执法主体责任,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挥乡镇司法所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职能。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的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到2022年实现全省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
第四节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坚持德治为先,大力实施乡村德治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农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强化道德教化积极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推进道德规范与现代法治规则相融合,培育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干群融洽。加强农村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道德规范。健全农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心理咨询工作室,建立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及危机干预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培育良好乡风民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长效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理划定彩礼指导标准、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广泛开展乡风评议,褒扬文明新风,反对不良行为。大力开展孝善敬老活动,通过指导基层成立孝善理事会、加强孝善教育、开展创建活动等,综合采用教育手段、经济手段,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推动形成家庭孝心养老、社会善心敬老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教育农民群众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勤俭持家、和谐兴家,营造文明和谐乡村氛围。大力推进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综合整治,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不良陋习。积极倡导培育新乡贤文化,开展“寻找中原新乡贤”活动,充分发挥新乡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作用、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协调作用、和谐家庭邻里关系中的促进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影响村民,更好地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
第五节建设平安智慧乡村
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平安乡村建设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治理,全面构建智慧型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以偏远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治乱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制假、赌博等治安重点地域,对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人员严厉依法打击。 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以治保会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持续深化“一村一警”长效机制,加强专职、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构建“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推行“枫桥经验”,健全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创新工作方法,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健全乡村公共安全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乡村公共安全治理,构建多元协作的乡村公共安全共建共治体制。定期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农村枯井、河塘、桥梁、自建房、客运和校车等领域安全治理,建立完善乡镇、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网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在规划审批、行政监管、安全评估、环境评估等入口环节,严把质量关,构建“风险—安全—应急”一体化的治理模式。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化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事件处置网上网下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广泛开展平安村、平安乡镇建设。
第九章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开创农民美好新生活
生活富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实施民生福祉提升行动,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高质量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瞄准总攻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推动攻坚更加高效、更高质量地开展,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221.4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3723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36个国定贫困县和14个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集中攻坚重点难点。聚焦卢氏县、嵩县、淅川县、台前县4个深度贫困县和1235个深度贫困村,整合创新扶持政策,强化对口帮扶,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资源要素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推动新增资金、项目和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聚焦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注重脱贫任务较重的15个贫困县和12个非贫困县(市、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加大资金、项目、政策倾斜和结对帮扶力度。 全面提高脱贫质量。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等硬仗,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清零、扶贫扶志等行动,实施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环境整治等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强化产业扶贫,根据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突出引进龙头企业促进带动就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畜牧养殖、乡村旅游、轻纺制造、农产加工和电子商务、绿色生态等产业,彻底“摘穷帽、拔穷根”。全面完成26.03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30万群众迁建任务,在持续抓好剩余集中安置点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工作重心由工程建设向后续脱贫转变,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积极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和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扶贫领域信用监管。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考核评估结果真实可信、群众认可,不断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研究制定已脱贫县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和具体政策措施,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保持扶贫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和生活条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更多采用劳务补贴、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措施,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彻底破除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消除精神贫困。
第二节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布局基础教育学校,保证每个农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基本均衡。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全省中小学校优质资源“班班通”。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每个乡镇办好1-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及其他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集中力量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改善非贫困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网络,支持每个县(市)重点建好办好1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充分满足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学历教育的需求。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落实乡村教师各种补助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投身农村教育。
第三节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重点加大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等病种的防治力度。持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落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设备提挡升级,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卫生室。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引导病人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继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等额对调式”帮扶和乡村医生全员培训行动,支持并推动乡村医生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深化乡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社会支持体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优质便民的公共服务、和谐文明的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和健康村镇建设。
第四节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缴费补贴动态调整和激励机制,引导农村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第五节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积极推进省际省内劳务协作,加强驻外劳务机构建设,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兴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支撑,吸引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积极开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商务等适合新生代农民的就业岗位,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新空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农民工教育培训力度,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构建公平规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
第六节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加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现有乡镇敬老院达标改造,为经济困难的农村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接诊、康复指导、远程支持等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利用空置闲置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农村废弃厂房、闲置学校及其他社会资源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农村养老机构,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水平。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入农村康养产业开发,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的健康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开发贴合农村实际的健康养老服务产品。
第十章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统筹推进城乡配套改革,加快破解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藩篱,加速城乡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培育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第一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把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乡土人才培养,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到2022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达到150万人左右。创新培训组织形式,支持以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农广校、职业院校等为培训主体,建立一批综合培育基地、田间学校、农民夜校和实训基地。引导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网络课堂等方式就近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强化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技能培训计划,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普遍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生产技能和人文素养。完善乡土人才支持政策,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培养一批乡村能工巧匠、民间艺人。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选拔一批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农技推广队伍,深入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服务行动。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农业科技支撑计划,依托“中原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引进培养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发展、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支持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因需合理设置、调整涉农专业或方向,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 引导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专业技能人才等投身中原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鼓励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支持医生、教师、科技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因地制宜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等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春建功行动,引领妇女和青年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调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积极性,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 激发乡村创新创业活力。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领域集聚,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回乡创业,培育壮大创新创业主体。完善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回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用地、融资等支持政策。鼓励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子基金,支持乡村创新创业项目建设。
第二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政策配套,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政策。全面落实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落户零门槛政策。探索推动在城镇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人口在城市社区公共户口落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退伍、转业军人在城市落户,到2022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600万人。 提高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鼓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保障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大力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建立健全农业人口转移激励机制。在保证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基础上,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推动户籍变动与上述权益脱钩,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进一步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体系,切实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三节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严格划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创新综合安置途径。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总结长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国家试点经验,按照国家部署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规划,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利用功能。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完善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利用“四荒地”、农村闲置房屋校舍、空闲地、林场和水面等,发展特色产业。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有序推动“空心村”复垦,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鼓励深度贫困地区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完善“宅基地复垦券”制度,产生收益用于农村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第四节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创新金融服务,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高效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增强财政投入保障。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合理划分乡村振兴有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确保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研究支持乡村振兴的财政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资金管理方式,提高预算管理效能。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筹使用一般债券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落地。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再担保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乡村振兴力度。建立健全支农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发挥审计力量,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提升县域金融机构“三农”服务能力,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商行增资扩股,引导村镇银行向基层延伸机构和服务。鼓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拓展“三农”服务业务,确保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扩大对我省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投放规模。支持银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农业生产、流通龙头企业探索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债转股实施机构等新兴金融主体。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四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引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跟进开展种植养殖业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开展土地信托,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和“基金+农产品远期交割”试点。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采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事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偿、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规范利用PPP模式,健全价格和收费机制,创新农业农村公益性服务供给。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鼓励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积极承接政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投资项目。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更好地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中的主体责任。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下大力气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本地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省直各部门要立足职责职能,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制定专项规划或专项实施方案,尽快完善“1+1+N+1”(即一个实施意见、一个规划、N个专项方案和一个考核办法)政策体系,加强对各地的调研指导,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全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动态管理,推动项目科学稳健有序建设。 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讲好乡村振兴中原故事。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合理安排时序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河南实际出发,准确聚焦阶段性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加强统筹谋划,合理设定各阶段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2018—2020年,聚焦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腿和乡村建设短板,推动具备条件的地方和村庄先行提升。 2021—2022年,全面深化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举措,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城郊融合类和提升拓展类村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省乡村振兴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就。 2022年以后,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与人民生活同步改善、人居条件与生态环境同步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省乡村发展不断取得更高成就、更大突破。
第三节注重示范带动
充分考虑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典型带动,充分激发基层的首创精神,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地方树立乡村振兴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先进做法,以先进典型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施“十百千”示范,在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区)、全省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支持立足当地实际,探索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条件下乡村振兴模式,推动济源市、长葛市、长垣县、新密市、兰考县、孟津县、舞钢市、林州市、浚县、新乡县、温县、清丰县、许昌市建安区、临颍县、灵宝市、西峡县、永城市、新县、沈丘县、遂平县等20个县(市、区)率先开展全域乡村振兴示范,推动已选定的162个示范乡镇先行先试,探索经验。
第四节强化动态考核
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定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跟踪问效,本规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开展动态监测,确保规划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各省辖市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印发